备案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工信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凡所有在我司购买网站空间或者服务器客户,此前未在我司指定地点做网站备案的,近期一律前往我司指定地点进行网站备案。备案地点根据客户网站服务器所在机房进行分配,具体安排请联系我方备案专员。如未及时进行网站备案,工信部将中端网站访问,由此带来的损失客户自行承担。
注意问题点:
1、 外地客户需网站管理员亲自来我司进行备案。
2、 备案所需资料请见下面要求,一定要看清备案流程和所需资料清单,否则就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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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流程
1、注册
注册流程:
登陆http://220.194.62.52:8088/user/gotoLoginPage.action 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完信息并成功提交→提示注册成功→重新登陆账号即可。
友情提示:改系统目前只支持IE7以上或者火狐浏览器。
2、提交备案信息
A、原老系统是我公司提供接入并已成功备案
将按上述注册方法注册的用户名和原备案号告知我公司,我公司可将原老系统备案信息转移到新注册的账户里。做完上述操作后用户即可自己登陆备案系统做新报备的操作。
B、老系统中没有备案
按上述注册方法注册账号后登陆系统做新报备的操作。
3、当面核验
备案信息提交到接入商处后派网站负责人来我公司照相做当面核验单的工作。
4、接入商向管局提交当面核验的材料
5、等待管局审核提交的备案信息
6、管局审核成功后下发备案号
7、将管局下发的备案号挂至网站首页下方
注:老系统指:www.miibeian.gov.cn
新系统指:www.miitbeian.gov.cn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
2、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空白的,加盖公章三份,请注意盖章不要盖错,上面盖章处为中科鸿基盖章处,下面盖章处为用户盖章处)【详情见附件】
3、 来照相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来照相人员在职证明,加盖公章。
5、 如果需要委托我方代为备案,收费200元,且签订《代为备案协议》和我方指派人员在贵司的《在职证明》。
三、新增网站需要提供的信息
1、 网站名称
2、 原备案号 (如果以前没有注册过的或者备案过的新公司,不需要)
3、 老系统备案密码 (如果以前没有注册过的或者备案过的新公司,不需要)
4、 首页网址
5、 域名
6、 网站负责人姓名
7、 有效证件类型
8、 有效证件号码
9、 座机
10、手机
11、邮箱
12、IP地址
附件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单位)
附件2: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个人)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人员。